1月7日,国家邮政局发布关于《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于2022年2月5日前通过登录国家邮政局网站、发送电子邮件、寄送书信等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
相关通知
征求意见稿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邮政管理部门支持和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优化快递服务网络布局。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法规建立快递运单(含电子运单)制作、使用、保管、销毁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保护快递运单信息安全,不得完整显示自然人身份信息。另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倒卖快递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