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枣庄薛城区一家小龙坎火锅店因多道菜品存在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因此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另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门店被罚款3000元整。
官方通报显示,今年4月,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薛城区小龙坎火锅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店内宣传牌、点餐页面宣称“鲜切牛嫩肉”“鲜切牛肥拼”“鲜切牛板腱”的菜品,所用食材均为速冻调理肉制品而非鲜牛肉;当事人宣称“草原肥牛”的菜品,所用食材的产地为山东省滨州市;当事人宣称“养生乌鸡卷”的菜品,所用食材为鸡肉乌鸡的混合肉卷(食品标签配料表首位为“鸡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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