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法官托德*M*休斯近日裁定,驳回前推特员工在遣散费纠纷中对X公司CEO埃隆*马斯克提出的全部个人责任指控。法官认为,原告未能证明马斯克对X平台拥有“排他性主导控制权”,亦未证实其与公司构成“单一经营实体”,故无法“刺破公司面纱”追究其个人责任。此前,部分员工主张马斯克应就裁员补偿、工资拖欠及欺诈等问题承担直接责任,但法院认定相关指控证据不足。尽管此次驳回不具既判力,允许原告补充材料后重新起诉,但判决明确否定了马斯克个人对公司决策的绝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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