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0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与运行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将统筹人口数量与结构变化趋势,科学优化机构布局:每个街道(镇、乡)原则上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住人口超10万的,每增5—10万人增设1所中心或分中心;服务面积超50平方公里且人口不足10万的,亦可合理增设。城区按3—5个居委会、1—2万人口设1站;涉农地区每行政村设1所村卫生室,面积超5平方公里的可增设。服务薄弱区域通过巡诊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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