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就审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公开征求意见,其中针对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事故的责任划分引发关注。数据显示,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占城市交通事故约10%,人伤案件中电动车方占比高达80%。实践中,因非机动车是否应赔偿机动车一方长期存在争议。征求意见稿提出,若机动车能证明电动自行车一方存在过错,可主张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将综合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确定。专家表示,此举旨在强化非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的义务,避免“弱势即免责”的误解,推动公平归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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