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交所IPO问询回复中,对股权转让合理性作出说明。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主营化妆品原料及成品的研发生产。实际控制人丁文锋夫妇合计持股62.1%。
北交所重点关注原股东林华杰退出经营后仍保留4.61%股权的合理性。资料显示,2021年因业务发展理念差异,林华杰退出经营并调整持股。丁文锋认为其不应保留重要股东地位,经协商将持股比例降至5%。为完成股权调整,丁文锋配套提供600万元免息借款,该款项已全部清偿。
该公司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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