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泰和”)针对北交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作出回复,进一步明确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关系及控制权稳定性安排。
富泰和实际控制人朱江平、朱洪、WU JIANG ZHONG为兄弟关系,三人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在股东会、董事会等决策中保持一致行动。本次发行后,三人合计持股比例降至29.73%。为确保上市后控制权稳定,三人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并限制减持行为。
富泰和表示,上述安排符合北交所《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要求,能够有效维持一致行动关系及控制权稳定性。招股书显示,富泰和主营汽车零部件及新能源车电驱部件,近三年营收及净利润持续增长,2024年前9月净利润达6528.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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