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被告小李通过短视频平台账号非法上传150条某影视剧片段,并将其制成合集传播,单条时长从几十秒至几分钟不等。法院认定小李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判决其删除侵权内容,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万元。
近年来,短视频“切条”侵权现象频发,部分用户通过截取热门影视内容吸引流量,此类行为存在显著法律风险。法院在审理中会根据作品影响力、侵权规模及持续时间等因素裁定赔偿,金额从数万至上千万元不等。此外,网络平台作为服务提供者,若明知侵权却未采取必要措施,或对内容进行编辑推广,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